中国语言文字事业70年大事记

作者:时间:2019-10-01点击数:

70年披荆斩棘,70年风雨兼程,

70年奋进岁月,70年波澜壮阔。

一代代人以激情燃烧的接力长征,

上下求索,奋斗拼搏!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历史的见证者、参与者、建设者、奉献者!

我们为伟大的祖国而自豪,

为伟大的人民而自豪!

社会发展70年,

语言文字事业也稳步发展,

成为深刻影响国家建设、发展、安全和大众生活的重要因素。

今天,在这个特殊的日子,

让我们共同回顾——

中国语言文字事业70年大事记,

见证语言文字事业不变的初心和光辉的足迹!


1951年6月,《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正确地使用祖国的语言,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并开始连载吕叔湘、朱德熙合写的《语法修辞讲话》。

1951年9月,新中国颁布第一个标点符号方案《标点符号用法》。


1952年6月,教育部公布《常用字表》。

1955年1月,《光明日报》改为横排,成为第一份实行左起横排的全国性大报。

1955年10月,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举行,把“国语”改称“普通话”。

1955年12月,《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发布。

1956年1月,国务院公布《汉字简化方案》。

1956年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

195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扫除文盲的决定》。

1956年7月,《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形成,在中小学语法教学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958年2月,全国人大批准颁布《汉语拼音方案》。

1959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以米制(即公制)为基本计量制度。

1964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编印《简化字总表》。

1978年12月,《现代汉语词典》出版。


1979年7月,我国第一张用汉字激光照排系统输出的报纸样张诞生,标志着汉字印刷“告别铅与火,迈入光与电”。

1982年12月,“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写入《宪法》。

1985年12月,《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公布。

1986年10月,国家语委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共收2235个简化字。

1988年7月,《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发布。

1997年4月,《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发布。

2000年10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

2001年12月,《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发布。

2006年5月,首部《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05)》发布,国家语言能力问题引起关注。


2011年10月,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要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

2013年6月,国务院发布《通用规范汉字表》。

2015年5月,教育部与国家语委联合印发关于启动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

2018年5月,《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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